A23-14臭氧發生器使用注意事項
A23-14 型是一種易于使用的線路供電臭氧校準源。發生器產生濃度約為百萬分之 0.8 (PPM V/V) 的臭氧,并以每分鐘 500 立方厘米的恒定流速產生臭氧。臭氧是通過氧氣與 185nm 汞燈發射的光化學反應產生的。系統的干燥空氣由隨附的一次性 103 升氣瓶提供,可在氣瓶耗盡之前提供超過 3 小時的運行時間。該系統包裝在一個緊湊的手提箱中,其中包括所有需要的配件。
警告 - 吸入危險:雖然 A23-14 產生的臭氧低于危險水平,但某些人在充分接觸時可能會刺激口腔、鼻子和喉嚨的粘膜。始終在通風良好的區域使用發生器,如果發現任何刺激,請停止使用。
警告 - 眼睛危害:臭氧發生器中的汞燈會產生短波紫外線輻射。如果在沒有防護眼鏡的情況下查看水銀管,可能會導致眼睛受傷。切勿在將電池從外殼中取出的情況下操作臭氧發生器。 ATI 建議將需要維修的 A23-14 發電機送回工廠進行維修和校準。
注:氣體輸送路徑中的材料由對臭氧不反應的材料制成。不要用其他材料代替發生器出口接頭、氣體輸送管或校準適配器。更換零件可從工廠獲得。如有必要,可以提供自定義配置。
注意:在開始系統校準之前,應審查校準程序。熟悉校準程序將減少不必要的氣體使用并延長發電機電池壽命。不需要預熱時間,因此在不使用系統時,請始終關閉流量調節器上的閥門并拔下發電機插頭。